洪琛早上返學的時間是超趕的,六時二十五至三十分之間起牀,刷牙洗面穿校服,六時四十五分要到達樓下等校巴。最近曾兩次遲了出門,要校巴等待,校巴司機已再亖客氣地要求我們在六時四十五分前到達。雖然「客氣」,但明顯有些不滿了,我亦覺得因遲到而影響他人,實在不好。
星期三早上乘升降機下樓返學時,洪琛突然說:「幣!唔記得帶奧數!」我看看手錶,已是六時四十五分,對他說:「無喇。」他著急地說:「唔記得帶要罰抄架。」我說:「趕唔切喇。」他說:「上次抄咗成個禮拜都抄唔完呀!」說時有少少淚光。我對他說:「罰抄都無辦法,最多我同你一齊抄。」
我有個想法,就是罰抄都要抄得有價值,可以將罰抄的每一個字都寫好,感覺不再是被罰,而是在練字。將一些負面的事,變成有意義的事,聰明!
昨天下午外出回家後,我見洪琛正進行他的罰抄,他說:「Daddy, 我抄咗一次,成個幾鐘。七十五條題目,仲要抄兩次,你話幫我抄架。」「我話同你一齊抄,唔係幫你抄,夠義氣掛。」我見他抄的第一次,十分「求其」,便用電腦打印了一些格仔紙,再將上述崇高的理想向他灌輸了一次,便和他一起抄起來。在過程中我亦改正了他的執筆姿勢,寫字的大小,罰抄也變得有價值了。但當我用了約半小時,才抄了三分一的題目,我覺得有甚麼可能要一個小學生浪費超過三小時去做這些無謂的抄寫?就算是練字也不用練那麼久吧。
過了差不多一小時,洪琛說:「終於抄完第二次,手都抽筋。重要抄多一次,我決定偷工減料。」我在抄了半次後,已停下來。我問他:「點樣偷工減料?」他說:「譬如題目話「請問」,我就唔寫「請」字,「一些」,就唔寫「一」字,積少成多,可以慳唔少。」媽咪終於開聲:「咁浪費時間,呢次我都同意。」「咁又唔得。」我自然反應下說出這四個字後,已沒有再提甚麼崇高理想,亦沒有再問洪琛有沒有偷工減料。在他抄第三次的過程中,他咬牙切齒地發出了一句話:「我出年一定唔參加奧數!」我亦在咬牙切齒下和應了他的說法:「我都同意出年唔好參加奧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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