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聽的教導是:神在每個人生命中都有一個計劃,有神想要你去做的工作,每個人都應找到神的心意而選擇他應去做的工作。這聽起來很合理、很有見地。
因此,你會不斷思索,究竟神想我去做甚麼呢,呢份工好似唔係喎,嗰份工又好似唔係喎。坦白說,我“揾”咗三十幾年,都揾唔到。我甚至乎覺得,有幾多人真係揾到神的心意,而做緊佢目前嘅工作呢?應該少於5%,或少於3%吧,就算有10%、20%揾到,那其餘的80%、90%呢?如果他們所作的,不是神想要他們作的,那麼,他們手所作的工,除賺一份人工外,還有甚麼意思呢?你話,能賺一份人工,已經很有意思了。但這和做一份是神在你生命中計劃的工作,是完全兩個層次,前者,就很沒意思了。
楊醫說,聖經是沒有這觀念的。重點不是要去“揾”神的心意,好似神的心意唔見咗,或不存在,而要去‘’揾‘’,其實神的心意已經寫在聖經上。
“神無心意要你去做那一份特定的工作,但神有心意要你如何去做一份工作。” 這個講法,對我來說,就合理好多,亦都更合乎聖經了。
楊醫說,唔係話神一定唔會覺得那一份工作;或那一個伴侶最適合你(大概是這個意思)。就算神真有這份“心意”,但若人不是按神的心意去做那份工;不是按神的心意與別人,特別是伴侶相處,人仍可以搞砸神的“心意”的。
都是那句,神的心意,不是指示你要去做那一份工作,而是指示你如何去做那份工作,無論那是甚麼工作。
楊醫這講道,解開了我這三十多年的結,這才是福音啊😊